周口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公告详情
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
(一)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才、省特聘教授、中原学者、 “万人计划” 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以及海内外知名高校与科研院所优秀专家。
(二)拔尖人才
达到陈楚学者、特聘教授岗位入选条件。具体入选条件见《周口师范学院陈楚学者、特聘教授岗位聘任管理办法》(http://rsc.zknu.edu.cn/2018/0503/c1387a123370/page.htm)。
(三)优秀博士引进条件
1.政治素质高,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党的宗教政策与法律法规,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2.硕士、博士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招聘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3.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
4.根据博士近五年科研业绩成果,分为三个档次:
博士A档:
人文社科专业博士在国家权威学术期刊发表,或被SSCI、A﹠HCI收录论文1篇以上,或在CSSCI源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艺术、体育、外语专业在CSSCI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理科专业博士被SCI一区收录论文1篇以上,或被SCI二区收录论文2篇以上,其中数学专业被SCI收录论文3篇以上。
工科专业博士被SCI二区收录论文1篇以上,或被EI收录的中文期刊、SCI收录论文合计4篇以上。
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者(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
博士B档:
人文社科专业博士在CSSCI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其中艺术、体育、外语专业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理科专业博士被SCI收录论文3篇以上;工科专业、数学专业博士被SCI、EI期刊收录论文2篇以上。
博士C档:
教学科研能力较强,满足学校其他招聘条件。
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一)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等知名专家学者的引进采取正式调动、柔性引进、特聘等多种形式,实行年薪制,提供科研资助,全职到校工作者发放安家费,具体额度一人一议,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拔尖人才和优秀博士引进详细待遇见下表,安家费均为税前金额。
(三)拔尖人才特殊补贴按《周口师范学院陈楚学者、特聘教授岗位聘任管理办法》(院政发【2018】6号)规定执行,博士特殊补贴按《周口师范学院博士特殊补贴发放办法》(院政发【2017】15号)规定执行。
(四)未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到校工作后,完成岗位规定的教学任务且教学质量考评合格,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聘为校内教授,享受正高级奖励性绩效工资,聘期5年。
1.以我校为申请单位,主持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且资助经费人文社科类在10万元以上,理工类在18万元以上。
2.主持完成横向项目或科研成果转让,3年内累计到学校帐上经费人文社科类60万元,理工类120万元。
(五)高层次人才来校参加面试,学校负责安排食宿,报销往返车费。
联系方式
大道中段6号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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