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勒泰地区2024年面向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教师公告
公告详情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阿勒泰地区2024年面向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教师共49个岗位53人,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历届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阿勒泰地区2024年面向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职业教育事业,立志做“四有”好老师。
3.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4.学历要求:应聘乡镇17个岗位、青河县城区7个岗位、县(市)城区紧缺学科7个岗位中小学校教师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地区直属、县(市)城区非紧缺学科的18个岗位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
5.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5月24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5月24日(含)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6.专业要求: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所学专业(含研究方向)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专业参考目录详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附件2)。
7.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具有相应学科和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即应聘高中岗位的考生,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须取得初中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须取得小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8.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精神类疾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岗位的需要。
9.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①受过刑事、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②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③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其中在编教师办理完辞职手续不满一年的;
④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⑤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⑥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⑦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⑧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教师的情形。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下同。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招聘工作原则上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招聘公告通过勒泰地区行署官方网站(网址:http://xjalt.gov.cn)进行发布。
(一)报名(2024年5月24日10:00—6月9日18:00)。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按照自身情况和意愿从《岗位表》中自主选取岗位应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网址(http://www.altjyed.cn/h5/#/)进行网络报名,提前下载填写《新疆阿勒泰地区2024年面向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①近期蓝底正面免冠照片;②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交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④教师资格证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上传师范生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可含党员证明、实习情况、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⑦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只有一次报名机会,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以应聘人员身份证号为识别,重复报名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对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须清晰完整,网上报名操作后,应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是否成功。因填报虚假信息、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三)面试(2024年5月31日—6月11日)。面试工作由阿勒泰地区2024年面向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要求:本次面向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教师面试工作拟定于以下站点开展,如有变动,请以补充通知为准。报名成功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因选错面试站点或面试方式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其中:
(1)甘肃、宁夏、陕西、新疆高校应聘研究生岗位的应聘人员可结合实际选择河南、四川、吉林、黑龙江、新疆阿勒泰职业技术学院站点现场面试或线上面试;
(2)河南、四川、吉林、黑龙江省高校应聘本科岗位的应聘人员可结合实际选择甘肃、宁夏、陕西、新疆站点现场面试或线上面试;
(3)其他省区市高校应聘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现场面试或线上面试。
2.面试站点及时间:
(1)陕西站:
陕西师范大学:5月31日
(2)甘肃站:
陇东学院:6月1日
西北师范大学:6月3日
(3)宁夏站:
宁夏大学:6月4日
(4)新疆站:
新疆师范大学:6月6日
石河子大学:6月8日
阿勒泰职业技术学院:6月10日
(5)四川站:
四川师范大学:5月31日
(6)河南站:
河南师范大学:6月2日
(7)吉林站:
长春师范大学:6月4日
吉林师范大学:6月6日
(8)黑龙江站:
哈尔滨师范大学:6月8日
3.面试方式。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教育教学能力、学科专业知识等方面的情况。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由“试讲”和“问答”两部分组成,考官根据应聘人员所报岗位学段学科,从面试组织部门准备好的教材中,现场抽取一节课,交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试讲,试讲完毕后现场问答。
4.总成绩计算。面试成绩等于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则进行线上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加试相关信息以发布的补充通知为准。
(四)体检。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的组织实施由阿勒泰地区2024年面向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等规定,在二级甲等以上(不含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结果为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具体事宜将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及阿勒泰行署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出现岗位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考察时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调剂。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对报名时同意调剂且资格审查、面试成绩合格,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应聘人员,进行调剂。调剂工作由阿勒泰地区2024年面向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协商确定,具体事宜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及阿勒泰地区行署官方网站发布公告。
(七)公示。考察合格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及阿勒泰地区行署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确定拟聘人选;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确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确定为拟聘人选。
(八)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并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县(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未参加岗前培训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通过阿勒泰地区行署官方网站(网址:http://xjalt.gov.cn)进行发布。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通知为准。
五、咨询、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咨询电话
阿勒泰市教育局:0906-2157187
哈巴河县教育局:0906-6622765
福海县教育局:0906-3470753
富蕴县教育局:0906-8728705
青河县教育局:0906-8825900
阿勒泰地区教育局:0906-2129367
(二)监督电话
地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906-2122738
(三)监督及纪律要求
阿勒泰地区2024年面向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严肃查处、追责问责。
(四)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应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平台发布的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及相关补充通知与《公告》具有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应聘失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试用书。
4.本《公告》由阿勒泰地区2024年面向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阿勒泰地区2024年面向高校毕业生
人才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
附件下载:附件1:新疆阿勒泰地区2024年面向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下载:附件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x
附件下载:附件3-新疆阿勒泰地区2024年面向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教师报名表.xls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xjalt.gov.cn/003/003003/20240522/dab1f048-c0f0-4cf2-b508-d255040d30b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