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2024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公告详情
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是2012年经中编办、原农业部批复成立的正局级事业单位,也是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和科研载体。办所宗旨是为国家保障食物安全供给、优化食物结构、强化居民营养改善、促进食物生产消费营养协调发展、提高国民素质和健康水平提供决策服务。现建有农业农村部食物资源监测与营养评价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与营养功能风险评估实验室、中国农业科学院双蛋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学研究平台,设有硕士学位培养点5个、博士学位培养点2个和博士后流动站1个,是我国食物营养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所人才队伍建设,推进食物营养科技创新事业发展,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科英才特殊支持管理办法》《中国农业科学院“青年英才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德才兼备,品行端正,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科学精神;热爱农业科技事业,勇于创新,团结协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在食物营养科技创新领域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等工作。
3. 熟悉食物营养学科前沿发展动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开展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工作,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过课题(项目)研究的全过程并做出突出成绩,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食物营养科技创新领域重要核心刊物发表过有影响的论文,或拥有相关发明专利、掌握关键技术等。具有创新发展潜力,有能力带领团队在本领域开展研究并做出具有国际水平的创新成果。
4. 全职在岗工作,具有博士学位,身体健康,青年英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 引进后须全职在我所工作5年以上。
6. 取得专家认可,至少提供两封相关领域专家推荐信。
(二)招聘岗位
二、聘期待遇
引进人才将作为科研骨干纳入所级创新团队,配备相应的科研条件支持。鼓励支持引进人才申请重大科研项目,并在研究生导师申报备案和研究生招生、博士后招收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引进人才入选所级“农科英才”、在岗工作满1年后,可以申报院级“农科英才”,根据入选的人才层次,在聘期内,院所两级将给予科研工作经费和岗位补助支持。
(一)科研工作经费
顶端人才150万元/人/年、复合型领军人才100万元/人/年、创新型领军人才80万元/人/年,杰出青年英才120万元/人/年、优秀青年英才80万元/人/年。
(二)岗位补助
享受研究所正常薪酬待遇,聘期内可再享受:顶端人才60万元/人/年、复合型领军人才40万元/人/年、创新型领军人才35万元/人/年,杰出青年英才30万元/人/年、优秀青年英才15万元/人/年的岗位补助。研究所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科研经费、工作经费、工作条件、职业发展、能力提升、薪酬待遇、安居保障、人文关怀等方面予以倾斜和支持。
三、招聘程序
1. 自愿报名。全年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可于公告之日起,发送报名材料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高层次人才应聘+姓名”)。
2. 审查资格条件。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
3. 考核遴选。采取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和现场答辩综合评议的方式进行。
4. 体检与考察。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和综合考察。
5. 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所党委会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所内公示5个工作日。
6. 备案与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报中国农业科学院备案审核,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应聘材料
1.《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及个人简历,表中须有电子版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详见附件)。
2.
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证明、博士后工作经历证明、职称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3.
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情况;重要获奖情况证明;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及所属权证明;发表论文、著作的目录及相关证明材料;反映应聘人员能力和业绩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4. 至少两封国内外相关领域专家推荐信。
上述材料需先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面试时提交材料原件,研究所相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返还材料原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105179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电子邮箱:yysbgs@caas.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
邮 编:100081
六、其他事项
1. 请用中文详细填写有关申请材料,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2. 如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或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