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胸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总会计师岗位人员公告(第三批)
公告详情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卫财务字[2017]6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委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1名。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江西省胸科医院总会计师1名。
二、岗位职责
总会计师由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委派,协助院长管理医院经济和运营工作,对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和院长负责并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医院的经济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参与医院重大财务、经济事项的决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职责见《江西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赣卫财务字[2017]66号)相关规定。
三、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行为;
2.现就职于行政事业单位,熟悉医疗卫生行业情况,具有一定的医院财务知识;
3.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
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年龄一般要求在53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专业资质及工作年限要求
具有财经类专业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财经法规,精通会计、财务、审计等专业知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财经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现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
2.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财务会计工作的时间不少于3年,现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
3.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等管理工作不少于15年,担任经济管理部门主要领导职务3年以上,现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判处刑罚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
3.对单位经济管理混乱或者财务信息严重不实负有责任的;
4.在总会计师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待遇
1.总会计师实行任期制,由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委派至委属医院任用。任职年限为3年一届,其中包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聘)。总会计师在同一医院任职不超过两届,任期届满,可由江西省卫生健康委调派其他委属医院任职或改任其他职务。对于能力强、业绩突出的,可正式任用并保留副职待遇;能力和业绩一般的,解聘后不保留副职待遇。
2.总会计师在任期内享受医院班子副职待遇,工资福利、绩效奖金等纳入所在医院预算管理。医院不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职位。
3.委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经选拔任用为总会计师的,可自正式聘任之日起,保留原岗位职级,停发原岗位薪酬(含原单位绩效奖金)。解聘后,自动恢复原岗位职级待遇,聘任期工作时间计入工作年限。总会计师在任期内到退休年龄的,按规定在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
五、报名方式
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方式。
1.单位推荐:根据报名资格和条件,单位可提出拟推荐人选,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向江西省卫生健康委推荐,并提供推荐函及相关推荐材料。
2.个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个人可直接向江西省卫生健康委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
单位推荐或个人报名人员,均应在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总会计师报名表》(附件),如实填写后,将表格电子版于2024年6月25日17时前,发送至江西省卫生健康委财务审计处邮箱(cwc@hc.jiangxi.gov.cn)。
六、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江西省卫生健康委财务审计处、人事处共同组织实施。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江西省卫生健康委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
1、《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总会计师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一式3份);
2、委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4、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
5、本人专业资质和能够证明本人从业经历的材料(可由资格证书、聘书、聘用合同、个人履历表或干部任免审批表、各类任职文件和历经工作单位有效证明等组成,上述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3份。属档案复印件暂不需要原件,但档案复印时注明“与原件同”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方有效);
6、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七、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根据报名情况,原则上按岗位数与报考人员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开考岗位。如报考人数低于岗位数开考比例的,经报委总会计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开考。
笔试内容:主要考察财务法律法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财会监督等内容。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按岗位数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有相同分数同时入选),发放面试通知单。考生凭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由考官提问,了解应试者的财务专业能力和财务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笔试和面试分数各占总成绩的40%、60%,两者成绩相加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列入国家和地方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组织领军人才培养计划者优先列入考察对象;如均无上述经历者,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列入考察对象。
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高分到低分征得考生本人意愿予以递补。
九、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与管理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经江西省卫生健康委总会计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委党组审议后,将受聘人员派驻委属公立医院,履行总会计师职责,接受年度考核,享有规定待遇。
十一、其他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执行。应聘人员应遵循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相关规定。
本招聘方案由江西省卫生健康委财务审计处、人事处共同负责解释。
联系人:熊文曲、胡小霞
联系电话:0791-86252737,86250890
邮箱:cwc@hc.jiangxi.gov.cn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hc.jiangxi.gov.cn/art/2024/6/7/art_38018_49125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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