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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检察人员公告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检察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聘用制检察人员4名。

二、岗位职责

1、案件办理中的记录工作;

2、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3、校对、印制、送达法律文书;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其他与单位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宜宾市范围内户籍;

3、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以身份证上记载的时间为准,计算至2024年6月18日);

5、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6、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原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本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人员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1寸电子照片、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141132940@qq.com,由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检察院同步开展资格初审。

(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后,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检察院组织资格复审,应聘人员于2024年6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到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检察院108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材料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

(三)岗位调整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1:3(招聘数量与报名人员数量之比),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检察院相应缩减招聘职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照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法律知识掌握、书面表达能力和法律思维能力。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责任感和岗位适应能力。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招聘数量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到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检察院108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单。

3、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以及面试通知单。

(五)体检

1、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名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聘用人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检察院公众号上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不良反映或收到不良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合同签订及薪酬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的人员,合同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和单位需要可续签。

薪酬待遇:试用期应发工资2900元/月,转正后大学专科应发工资3000元/月,大学本科应发3100元/月,试用期以及转正后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保险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督察室)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31-6258907),受理举报。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3、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报名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ckw-oG-PEo1vIOcFxAiTm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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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检察院 机关单位 大专及以上 四川 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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