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拉玛依市2024年计划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公告
公告详情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要求,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24]123号)精神,结合克拉玛依市实际,现将2024年克拉玛依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一)招募数量
2024年克拉玛依招募“三支一扶”人员106名。
(二)招募对象
2024年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2年6月1日以后毕业的)
(三)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服从组织分配,具有为人民服务思想和良好职业道德。
4.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6.符合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以下高校毕业生不在招募范围
1.现役军人,在校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2.参加过“三支一扶”志愿服务的或已被“三支一扶”计划录取未上岗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参加招募的人员。
(五)计划招募岗位和服务期限
服务岗位为克拉玛依区、独山子区、白碱滩区、乌尔禾区的乡镇(街道)基层单位人社服务专员,服务期限2年。从实际到岗之日起计算。
二、招募原则和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信息发布
《2024年克拉玛依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及后续工作安排、考试成绩等均在克拉玛依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s://ggjy.klmy.gov.cn/)以及“克拉玛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克拉玛依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公众号和“涌克来”小程序发布。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克拉玛依市2024年“三支一扶”招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免交报名费。2024年7月5日10:00至2024年7月13日19:00前通过登录“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222.82.215.217:10641/pc/index.html)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附件1)。
2.报名要求: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表》(附件2),每名考生限报一个招募岗位。有报名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注册登录“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后点击“个人服务--个人基础信息维护”进行个人信息维护,再点击“主题服务--三支一扶服务”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请报考人员按照提示要求,完整填写个人有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并上传个人照片。报名审核通过后,考生不能调整报考岗位。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笔试
2024年“三支一扶”选拔招募经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基础测试》。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以下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2024年7月17日
笔试成绩公布:2024年7月18日19:00前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募计划名额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资格审查地点: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油建南路170号A座克拉玛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大厅。
3.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7月23日
4.资格审查要求:请考生须携带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截图、《2024年克拉玛依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附件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本人一寸照片、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
克拉玛依市区域外报名考生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也可在7月23日19:00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须将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截图、《资格审查表》(附件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一寸照片、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及个人邮箱、联系电话发送到克拉玛依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指定邮箱3665902759@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单位+姓名。并电话确认克拉玛依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是否收到,逾期未发送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将电话通知,未接到电话人员则为合格人员。对招募人员报名信息和所需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从本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计算成绩后,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在招募各环节发现应考人员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上岗资格。应考人员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处理。
进入面试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经确认,由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统一发布公示名单。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名额的1:1.5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环节考生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单(克拉玛依区域外报名考生将面试通知单扫描件发至各考生邮箱)。
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六)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对拟招募“三支一扶”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空缺人员可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八)政审
对通过体检的考生,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政治审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克拉玛依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十)培训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培训阶段,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适时组织不少于5天岗前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上岗
9月1日,由各区统一组织新招募人员上岗。
三、待遇和保障
(一)自治区财政给予“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内的工作生活补贴每人每年3万元。另外配套相应生活补贴。
(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三)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性3000元安家费补贴。
(四)期满就业政策支持。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考研加分等支持政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2年内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时可免费享受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免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公共服务,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被招募的高校毕业生需与用人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就业服务协议》简称“服务协议”,此协议一式三份,由协议受托方、“三支一扶”办公室和高校毕业生各执一份。
(二)被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服务地报到,不服从调剂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招募资格。因体检或其他原因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岗,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三)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四)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公告由克拉玛依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0-6882734(10:00-13:30,16:00-19:30)
联系人:马喜龙孙榕
系统报考技术维护电话:17799315560、17799315506
联系人:张工程师
附件1:2024年克拉玛依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流程_20240705192725A392.docx
附件2:2024年克拉玛依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表_20240705192722A391.docx
附件3:2024年克拉玛依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资格审查表_20240705192719A390.doc
克拉玛依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ggjy.klmy.gov.cn/#/tourist/policy/detail?id=355&fla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