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京津冀职教改革示范园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公告详情
一、园区概况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京津冀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加快构建区域联动的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格局,高效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先行区、示范区建设,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在固安成立京津冀职教改革示范园区(简称“园区”),园区依托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为主体。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北京经理学院)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按照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发展思路和战略目标,坚定扛起服务新时代首都发展的责任担当,以建成首善标准、首都特色、人民满意的高水平技能型大学为目标,为园区早日建成中国职业教育改革的先行区、示范区贡献力量。
园区按照“改革先行、聚合创新、协同发展”的理念,创新构建“一园多区”产教融合新格局,打造京津冀跨省域产教融合共同体。以园区为核心,向大兴临空经济区、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安新区智慧城市产业园、天津滨海新区等区域辐射,构建教育、科技、产业资源集聚的“校—企—园”发展共同体。围绕“产业—行业—企业—职业—专业”建设思路,与北京联合大学、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北京理工大学、中央财经大学6所高校合作,联合华为、京东等多家龙头企业,优先开设人工智能、物联网工程等13个本科专业。与行业领军企业、周边产业园区共建智慧城市、先进制造、数字财经、临空经济、珠宝科创五大产业学院,探索“三融合、三协同”中国特色学徒制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实现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培养京津冀产业急需紧缺领域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园区建设已经纳入《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3年—2025年)》,自2024年招收首批本科生,逐年有序扩大招生数量,未来建成京津冀跨省域协同的高水平职业技术大学。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校战略,以新质生产力赋能教师队伍建设,向京津冀职教改革示范园区建设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和保障,园区办学主体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制定实施了《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等,依据文件精神,现诚邀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加盟园区建设!
二、引进人才领域
引才领域包括从事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智能制造、数字经贸、航空保障、数字文创等领域的专业领军人才、教学名师、技术专家、高级技能人才、能工巧匠、核心技术主管等。
三、引进人才原则
按照“按需引进、择优聘用、目标管理”的原则,引进一批推进京津冀职教改革园区建设的高层次人才。针对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的高层次人才,经考核合格,学校将协调办理进京落户相关手续;也可以采取合同聘任制或柔性引进方式。
四、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理想信念坚定,师德高尚,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
3.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愿意为园区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做出积极贡献。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教科研要求和身体条件。
五、引进岗位和具体条件
序号 | 招聘岗位 | 学院或专业名称 |
---|---|---|
1 | 二级学院院长(1名)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产业学院院长(5名) | 智慧城市产业学院 |
3 | 先进制造产业学院 | |
4 | 临空经济产业学院 | |
5 | 数字财经产业学院 | |
6 | 珠宝科创产业学院 | |
7 | 本科专业带头人(每个专业1名,共13名) | 物联网工程 |
8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9 | 人工智能 | |
10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
11 | 机器人工程 | |
12 | 物流工程 | |
13 | 旅游管理 | |
14 | 财务管理 | |
15 | 会计学 | |
16 | 网络与新媒体 | |
17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18 | 金融科技 | |
19 | 产品设计 | |
20 | 产业导师(若干名) | 以上13个专业及相关领域方向 |
(一)二级学院院长(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1.应聘者需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政治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2.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习教育经历,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的学科或学术背景,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宽广的胸怀和全局观念,为人正派,学风严谨,作风民主,品德良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表达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和团队意识,善于开拓创新。
4.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状况,具有高校教学和实践管理工作经验;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学术成果突出;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和引领学院发展的办学思路,业绩突出;
5.在思政课改革创新、课程开发及资源建设、实践基地建设、教书育人、高水平项目研发、大中小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对于教科研成果突出、学术影响大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产业学院院长(专业领军人才)
1.两院院士或同等国家级重点人才项目入选者;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
3.国家级优秀高技能人才;
4.学术造诣较深,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已取得显著成绩,得到同行专家的公认,具有同等学术水平、技能水平和影响力的国内外学者和技能人才;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对于教科研成果突出、学术影响大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本科专业带头人(技能大师、教学名师)
1.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开发及资源建设、教材及教法改革、实践基地建设、教书育人、高水平项目研发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2.从事专业教育教学或实验实训工作经验丰富、成效显著;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科研成果丰硕,社会服务成效显著;
3.在服务国家重点产业行业、解决关键技术、成果转化推广上,取得重大的应用成果;
4.获评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称号,或者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比赛奖项,或者省部级以上教学创新团队或优秀育人团队的负责人,或者主编出版教材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且具有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等国家级项目经历,发表SCI、CSSCI核心期刊论文10篇以上,或者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项,或者担任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负责人;
5.原则上具有教授职称,在本科高校从事专业教学10年以上;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对于教科研成果突出、学术影响大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产业导师(企业技术带头人)
1.具有主持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或重点科技项目全过程的经历,学术技术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该工程或项目得到社会承认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2.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或能够排除技术障碍、安全隐患,对提升产品质量做出显著贡献;
3.具有较高的技能水平,在相关行业领域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在技术岗位上有重要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获得国家专利证书且专利在实际生产中具有应用价值;
4.在各类技能竞赛中表现优异,获得全国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五名;或全国二类、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三名;或市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两名;
5.一般具有高级技师证书,专科及以上学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省级“大工匠”等高技能人才优先;
6.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对于技能水平突出的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引进人才岗位职责
(一)二级学院院长(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领导和主持本学院行政工作,负责学院的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工作,统筹开展有组织科研;制定本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人才引进计划;负责“北京市新时代中高职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工作中心”工作;负责学院的国有资产管理、经费预算、资金使用、设备采购、津贴分配等事宜;配合党总支书记做好对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等工作;负责组织拓展学院社会服务事业及对外重大活动。
(二)产业学院院长(专业领军人才)
充分发挥专业领军人才作用,带领产业学院建设、提升产业学院的影响力;契合产业领域人才需求,做好产业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规划,围绕教育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要求和专业建设“五金”要求,不断提升专业美誉度和影响力。带领组建高水平师资团队,围绕产业卡脖子问题开展产学研科研攻关、技术创新研发和成果转化。
(三)本科专业带头人(技能大师、教学名师)
负责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定、课程体系建设和教材选用编写建设等,负责本科生教学科研实验室、实训条件建设,负责组织教研和科研活动,带团队申报教科研课题;负责本科生教育教学、创新实践、企业实践实习等教学环节的开展;负责对接企业,开展校企合作,企业标准入教学;负责学生管理与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不断提升专业在北京市及全国高校中的影响力。
(四)产业导师(企业技术带头人)
充分发挥产业导师作用,带领和指导企业技术服务团队为专业建设开展各类技术服务,与专业教师协作,共同承担人才培养任务,为学生提供必须的企业实习岗位和就业岗位。带领校企共建团队,积极承担和引进政、行、企业委托的应用技术研究和产品研发、工艺改进等横向项目,并取得科技成果和成果转化效益。
七、工作形式
(一)合同聘任制方式:聘期一般为3年,期满后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二)编制内引进:按照预聘长聘制方式与学校签订聘任协议,符合条件人员按照北京市主管部门规定的公开招聘或人事调动程序引进。
(三)柔性引进方式:不办理工作调动手续,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定期或不定期来院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
八、岗位待遇
(一)依据《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管理和引进办法》确定相应待遇。
(二)根据聘任协议约定考核目标情况兑现福利待遇。
(三)学校提供工作期间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九、管理与考核
(一)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人事处,本科生院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用人单位负责对引进人才进行日常管理,指派专人负责引进人才的服务工作,积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聘期任务顺利完成。
(三)实行目标考核。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及二级学院等相关专家组成考评组,对引进人才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十、引进程序
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长期招聘。应聘人员填写《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意向报名表》,将表格与个人简历及各项佐证材料发送至学校指定邮箱进行报名。学校接收到应聘材料后,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招聘岗位需求的人员,邀请其来校参加考核。学校人才领导小组在综合考察意见和综合评议意见基础上,提出审核意见,提请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研究审批。
十一、报名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本招聘常年有效。第一批引进人才将于8月10日前集中开展试讲、面试等工作。
应聘人员须分别填写《京津冀职教改革示范园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意向报名表》(见附件1)《京津冀职教改革示范园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2),并以excel表格形式发往邮箱zhaopin@biem.edu.cn,邮件主题以及意向报名表、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的命名为:“京津冀-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业绩成果等佐证材料命名为“佐证材料”,单独以PDF文件格式附在邮件附件中。
联系人:黄老师、王老师 电话:010-84171213
本公告由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北京经理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京津冀职教改革示范园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意向报名表.xlsx
附件2:京津冀职教改革示范园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xlsx
原文链接
www.biem.edu.cn/info/1048/160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