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关于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
公告详情
各实验室、各部门: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是我国从事固体地球科学研究与教育的综合性学术机构。根据管理工作需要,经党委会和所务会研究决定,面向所内外公开招聘部分中层领导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职责
1、资产处处长1人:负责本部门承担的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对本部门所属岗位人员进行管理和指导。
2、人事处副处长1人:协助处长做好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负责岗位管理、合同管理、人员调配、人事统计工作;负责职工考核;负责人员信息与ARP人事模块维护;负责本部门信访及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
二、岗位基本要求
1、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遵守职业道德;
2、熟悉国家和院有关科技创新和本职岗位所在部门的方针政策以及研究所的基本状况;
3、熟悉研究所科技创新和本职岗位所在部门的业务工作,能勤奋高效处理本部门事务,热爱管理服务工作;
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应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要求本届任期内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应聘处长岗位的须在副处长岗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三年,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应聘副处长岗位的须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三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四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3、应聘人事处副处长岗位人员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4、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四、应聘程序
1、个人申请:应聘者向人事部门报名,填写并提交岗位应聘材料。
2、资格审查:研究所成立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应聘候选人。所外应聘候选人需进行体检。
3、现场答辩:由所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聘用委员会,听取应聘候选人的上岗答辩报告,投票确定拟聘建议人选,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考察:通过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听取职工意见、审核档案材料、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程序,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对象来自外单位的,须由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廉政鉴定意见。
5、确定拟聘人员:党委会列入“三重一大”议题研究、所务会确定拟聘人员。
6、公示:对拟聘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7、任前谈话: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拟聘人员,由所长、党委书记或分管所领导对其进行任前谈话,纪委书记进行廉政谈话。
8、正式聘用:由所长聘任上岗并签订聘用合同。对于首次提任聘用的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
五、时间安排
(一)应聘者需于
1、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勿装订),交至地3楼237办公室:
(1)《第六届管理服务岗位应聘表》(附件1);
(2)《岗位应聘审核表》(附件2),
(3)《岗位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4,外单位应聘人填写);
2、电子版材料:
(1)《第六届管理服务岗位应聘表》(附件1);
(2)《岗位应聘审核表》(附件2);
(3)《岗位应聘人员一览表》(附件3);
(4)《岗位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4,外单位应聘人填写);
(5)最高学历学位、北京市户口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或职员职级证明材料、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应聘材料(所内职工以上信息已经研究所审核且无变化者,无需提供)。
电子版材料命名规则为:张三-《XXX表》、张三-应聘岗位名称;请发hr@mail.iggcas.ac.cn邮箱,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二)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答辩报告每人10分钟(需准备PPT,勿用PDF),答疑5分钟,主要内容为:个人简历、工作业绩、对岗位的理解和今后工作设想。
六、本通知解释权在所务委员会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igg.cas.cn/rcjy/rczp/202407/t20240710_72159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