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九江幼儿园2024年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公告详情
一、基本情况
成都市双流区幼儿园是成都市双流区公办幼儿园,位于九江街道万泉路29号,是成都市一级幼儿园,现有12个教学班,教职工60人。
幼儿园秉承“润童年见童心”的办园理念,以幼儿挫折教育为办园特色,教师在“善察乐伴渐润”中看见儿童并享受丰盈教育,儿童在“畅游乐学健活”中获得学习与发展,九幼人在教师、幼儿、家庭的三维互动中“共筑生命跃动之乐园”,以此实现“育纯真本性、豁达心性、富有灵性之儿童”的育人目标。
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原则
考核招聘优秀在职教师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岗位需求开展招聘工作。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
四、招聘岗位和人数
专任教师1名;
五、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
2.专业素养
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责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与技能;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技能证等。
3.健康状况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体检合格。
(二)岗位条件
专任教师
①身心健康,无传染病,符合幼儿园工作要求;
②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③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和健康证,普通话二级甲等;
④具备承担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曾有涉黄、涉赌、涉毒、酒驾、醉驾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违法犯罪行为的;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及简历投递
1.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投递简历请下载报名表,应聘专任教师需提供报名表、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2.简历投递邮箱1637772942@qq.com
3.投递简历截止时间:
4.文件名命名
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
(二)资格审核及面试
1.面试前初审:幼儿园将对应聘者报名表及印证信息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将以电话或邮件通知到园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收到电话或邮件为准。
3.面试办法:
①资格复核:查验包括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及反映本人能力和水平的其它证明材料。
②自我介绍:1分钟以内自我介绍。
③特长展示:3分钟以内特长展示。
④教师无幼儿试讲;
⑤现场答辩。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电话通知,面试得分低于8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在幼儿园指定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相关规定确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三日内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同时提供托幼机构所需的,由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合格证》。体检合格的由幼儿园组织考察。
(四)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惩戒等。考察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交或逾期提交视为放弃。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环节。
(五)公示
由学校组织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六)订立劳动合同
1.此次招聘人员均无事业编制;
2.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区教育局研究同意后,与成都天府新区双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根据成都天府新区双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即可签订正式劳务派遣合同。
七、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因未接电话或信号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所有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依法购买各类保险;聘用老师享受与在编教师同等评优选先、职称评定、专业发展学习的权利;具体工资待遇面谈。
(四)入职时间为2024年8月底,根据学校安排需进行入职前培训。
八、纪律和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在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领导下进行,由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28-85822749(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
028-85816360(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九、咨询电话
范老师:19983265358
郑老师:18030837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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