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天门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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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基层事业单位干事创业,建设高素质基层人才队伍,服务基层各项事业的发展,按照《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四部门关于深入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9号)、《湖北省2022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公告》以及《中共天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用编计划的通知》(天编办文[2023]35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我市基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考核聘用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考核聘用招聘岗位
本次考核聘用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天门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
二、考核聘用招聘对象
2022年经湖北省人社厅统一组织招募选派到我市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已离职或已经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除外。
三、考核聘用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核聘用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报名、组织面试及考察的方式进行。
五、考核聘用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室(联系电话:0728-5223449)。
3.报名提交资料: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天门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三支一扶”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支一扶”期满证书或期满证明、年度考核表)。提交留存的报名资料上须应聘者本人署名。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市人社局会同应聘人员所在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凡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考核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发放面试通知书: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以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设置面试最低合格线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发布面试成绩。
(三)考察
按照考生面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对达到面试最低合格线的人员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如果有考生主动放弃考察资格的,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考察对象。考察由市人社局会同原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考察时间:2024年9月4日-5日。
2.考察内容和方法:重点考察应聘“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的表现情况,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诚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还可以通过与考察对象面谈、民主测评等方式作进一步了解,最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报告要求一式两份(一份归入考生档案,一份报市人社局),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
3.考察标准:考察对象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必备的能力素质,能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廉洁自律。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合格:
(1)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2)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金财产的;
(3)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4)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6)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的情形;
(7)民主测评合格票数低于参加考核人数70%的。
4.考察要求:
(1)考生考察时须向考察组提供个人自传(撰写自传具体要求为:①对个人的学习经历(小学-大学)作详细说明;②对个人的实习实践、工作经历作详细说明;③对个人的家庭关系(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况)、兴趣特长、奖惩情况作详细说明;④对个人诚信参考、遵纪守法,以及践行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情况作详细说明)。
考生考察时还须向考察组提供: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违纪违规证明;②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记录(可在https://ipcrs.pbccrc.org.cn/查询打印结果报告);③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可在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查询打印结果报告)。
服务单位须向考察组提供考生现实表现鉴定材料。
(2)考生务必于2024年9月2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交服务单位主管部门或天门市人才服务局。档案不在本地的,可提前向天门市人才服务局申请办理调档手续。
考生接到考察通知后不按规定要求参加考察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体检在市级及以上医院进行,由市人社局负责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者,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体检项目,待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市人社局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对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线索。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定岗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应聘人员原则上聘用到原基层服务单位;原基层服务单位无招聘计划的,按服务岗位类别聘用到对口基层事业单位;无对口基层事业单位的,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规则组织选岗,确定具体聘用单位。定岗须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回避制度。
(七)聘用
市人社局统一下达聘用通知,由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不再约定试用期。聘用后最少应在招聘单位工作满2年(不含“三支一扶”服务年限),继续学习深造、辞职离职以及通过公开招考进入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除外。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核聘用工作有关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2.对考核聘用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附件1:2024年天门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表
附件2:天门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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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tianmen.gov.cn/zwgk/zc/tzgg/202408/t20240820_53093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