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泗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人数
选调单位、计划数及相关要求等见《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其中研训员岗位1名、其他岗位12名。
二、选调对象
面向我县公办学校在编教师进行选调。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化学研训员(01岗位)条件:
1.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有高中化学学科教师资格;
3.教龄在5年及以上,目前仍在高中化学一线教学。须具有两届及以上高三毕业班教学经历,累计不少于3年的教研组长或学校分管教学中层及以上干部经历;
3.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以下条件中,报名人员须至少符合三项:
(1)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相关学科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
(2)获得市级及以上教研室组织的教师教学相关学科基本功大赛、优质课评比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至少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教学论文一篇,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教研室组织的相关学科教育教学论文评选一等奖;
(4)承担市级及以上相关学科课题研究并结题(主持或核心组成员)。
5.其他条件具体见《岗位简介表》。
(三)02-13岗位条件:
在公办学校工作3年及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他条件具体见《岗位简介表》。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党籍、团籍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存在较重和严重失信行为的;
5.至报名截止日,定向委培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其他经招聘形式进入事业单位,聘用入编后工作未满3年的;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7.回避情形。与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或相应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选调程序与方法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公布选调事项、现场报名、材料积分(限研训员岗位)、笔试、面试、考察、公示与调动步骤实施。
(一)公布选调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泗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yang.gov.cn)公布选调信息。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11月15日(09:00—11:30,14:00—17:00),报名费100元(请自备现金)。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3.报名需提供材料:
(1)《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版2份(01岗使用附件2、02-13岗使用附件3),学校须逐项审核报名表内容,学校主要负责人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确保所填信息真实有效;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和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和任职证明、论文等研究水平证明)原件、复印件。
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材料审核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考生须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选调环节,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在选调各环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材料积分(限研训员岗位)
对报名研训员岗位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积分,总分为100分。
(四)笔试
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知识。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交纳面试费用100元(自备现金)。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60%为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研训员岗位按照材料积分占10%、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六)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选调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考察,由县委教育工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察工作由选调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七)公示、试用与调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选调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拟选调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在考察期间,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本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间,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和其他不适宜选调情形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选调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1.专业要求: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设置。
2.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0月31日。
3.考生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的资格证书。
4.以“乡村教师”名义申报并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执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02 号)中相关规定。以“乡村定向教师”名义申报并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执行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52号)中相关规定。
本次选调公告由泗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0833038、80833036;
监督电话:0527-85239296。
附件:
3.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02-13岗位)
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阳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