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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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师范学院是福建省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A类)、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福建省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福建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福建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福建省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高校。
学校现有泉州主校区(校本部)和南安、鲤城2个分校区,共占地1815亩。下设二级学院18个,本科招生专业58个,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专业6个,省级学科14个,其中音乐与舞蹈学入选福建省一流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教育学、光学工程、工商管理等6个学科获批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型学科;中国语言文学、生物学等7个学科获批福建省重点学科。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1.8万多人。现有教职工15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1100多人,台湾全职教师20多人,国家级人才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福建省闽江学者、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福建省高校领军人才、福建省特殊支持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人选等省级高层次人才140多人,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3个,福建省本科教学团队12个,福建省研究生导师团队2个。
根据《2024年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招聘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发布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下同);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下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在1973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下同)。个别岗位有作具体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4.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引进人才的待遇主要包括:薪酬、安家费、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以及协助解决配偶安置、子女入园入学等其他相关保障待遇。薪酬、安家费、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按学校规定的办法发放。引进人才的待遇,详见表1:《泉州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一览表》。
2.安家费一次性领取,入职手续办结并来校报到后可先预借。购房补贴第一年发放总额的50%,剩余补贴按剩余服务年限从第二年起按月平均发放;正式入职后因在泉州市购房需要,凭本人的正式购房合同可申请一次性兑现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根据学校科研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入职手续办结后,可报销(从国内住所到我校)往返一趟的面试考核交通费和住宿费(不超过两晚)。
3.符合学校认定的紧缺急需学科专业人才,可增加购房补贴15万元。
4.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引进第三类人才以及实行年薪制的人才一年的过渡租房补贴2000元/月,随工资发放,或提供一年廉租过渡房;给予学校引进第四类人才三年的过渡租房补贴2000元/月,随工资发放,或提供三年廉租过渡房。廉租过渡房管理按学校公租房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5.符合福建省、泉州市引进人才认定条件的,由学校上报省、市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另享受省、市提供的相关人才待遇。详见表2:《福建省及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一览表》。
表2:福建省及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一览表
表2:福建省及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补助 |
1 | 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省外高校毕业生) | 正高:住房补贴18万元(分5年发放)、生活津贴12万元,按2000元/月发放(发满5年),共计30万元。 |
副高或博士:住房补贴14万元(分5年发放)、生活津贴12万元,按2000元/月发放(发满5年),共计26万元。 | ||
2 | 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ABC人才) | 特级人才(院士级)700万元 |
国(境)外:A类200万元、B类100万元、C类50万元 | ||
国内:A类100万元、B类50万元、C类25万元 | ||
3 | 福建省海纳百川人才(百人计划) | 入选海外人才:200万元 |
入选国内人才:100万元 | ||
4 | 泉州市“人才港湾计划” | 第一层次:200万元 |
第二层次:100万元 | ||
第三层次:50万元 | ||
第四层次:30万元 | ||
第五层次:10万元 | ||
入选人才团队:100万元 |
6.在校服务年限为10年。
7.以上的第三、第四类引进人才除应符合各自条款要求的年龄外,原则上还须符合以下年龄要求:博士40周岁及以下,博士且副高级职务45周岁及以下,博士且正高级职务5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和紧缺急需人才在符合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的引进、聘用、调动年龄要求内,可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具体商定。
8.博士毕业于国(境)外高校的引进人才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引进人才博士毕业的高校学制不少于三年;在国(境)外学习年限不少于三年。
(2)博士论文研究内容与所应聘学科专业相符。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就业网、泉州师范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开发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泉州师范学院招聘邮箱yinpin@qztc.edu.cn,逾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请按如下格式: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其中,报名登记表单独一个附件,其它相关材料以扫描件或图片形式保存在一个PDF文档中。
报名材料包括:
(1)《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相片(电子照片直接打印,签字);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3)本、硕、博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我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泉州师范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联系方式
邮编:362000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0595-22783070、郭老师 电话:0595-22906239、李老师 电话:0595-22919537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泉州师范学院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5-22919635。
附件
原文链接
rst.fujian.gov.cn/zw/ztzl/zxzt/sydwrczp/gccrczpfa/202411/t20241106_6561294.htm